中基协拟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规 对募集、投资、运
栏目:拉伯投资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30
三是上市公司股份集中度要求,明确同一实控人控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自有基金、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六是明确不同规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央广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冯芳)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自2013年6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统一监管、基金业协会实行登记备案以来,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22年底港联证券网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超过9000家,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3万只,规模5.6万亿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策略逐步多元化,交易活跃,投资资产涵盖股票、基金、债券和场外衍生品等,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结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实践,坚持规范发展和问题导向,起草形成《操作指引》,明确底线要求港联证券网站,规范关键问题,完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操作规则体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操作指引》共32条,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营和管理提出了规范要求。

募集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首先是筹款和生存门槛要求。 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集存续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一致。 二是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较小的资产等特殊资产的,投资者的风险水平不得低于基金的风险水平。 三是规范申购、赎回管理,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频率每月不超过一次,并对相关专业投资者予以豁免。 四是锁定期要求,引导投资者理性长期投资。 明确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份额不少于6个月的锁定期,并对相关专业投资者予以豁免。 五是预警线和止损线要求,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触发后审慎设置预警线、止损线及相关安排。

投资要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证券投资要求。 为引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高专业投资能力、进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资产组合投资。 不允许投资于单一资产。 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等,相关专业投资者除外。 二是禁止多层嵌套,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结构清晰透明,不得通过设置复杂结构、多层嵌套等方式规避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同一实际控制人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均由单一上市公司集中持有。 所持股份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0%。 四是规范债券投资行为。 长期以来,监管政策明确禁止管理人参与结构性债券发行、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并要求加强投资流动性管理。 此次,我们再次明确规范债券投资行为,要求多元化投资。 、推进规范化运作。 五是场外衍生品投资要求港联证券,明确私募基金开展衍生品交易应以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为目标,不得将衍生品交易转化为以场内标的为杠杆的融资工具。股票、债券等,也不属于不合格投资。 投资者提供渠道服务,提出集中度、杠杆等要求。

运营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制度,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公平交易的原则,防止利益输送。 二是对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交易系统安全、异常交易监控、内部管理、数据存储、产品命名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三是压实托管人投资监管职责,报送信息必需的。 四是要求规模以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五是进一步细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业务(如衍生品、海外资产等专项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 六是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不同规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报告要求。

关于过渡期的安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明确,《指引》施行后,新注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符合《操作指引》的要求。 同时,为减少新老基金的套利空间,根据不同情况对现有基金提出差异化整改要求,并为关键条款的整改提供充分的过渡期安排。

一是对现有基金违反投资范围要求、开展渠道业务、不符合最低生存规模等底线要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施行后,不得增加新的募资规模和投资人,并且不允许延期。 新的投资活动必须遵守《操作指引》。《操作指引》要求合同到期时进行清算。 二是对不符合《操作指引》投资集中度、嵌套层数、杠杆率、债券及衍生品交易等投资要求的,给予12个月的整改过渡期,并给予12个月的整改过渡期。没有强制要求修改基金合同。 三是《操作指引》实施后现有基金新募集的投资者,须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股份锁定期。 四、现有基金的基金合同发生变更的,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操作指引》的要求; 基金合同期限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操作指引》修改基金合同。 五是对存量基金中无固定存续期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在《操作指引》实施后12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规定明确的基金存续期,推动当前存量可持续存续期的整顿。资金在一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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